3月22日,据民政部消息,我国将施行婚姻登记“全国通办”,届时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不再受常住户口所在地限制。
为满足人民群众异地办理婚姻登记需求,经国务院批准,自2021年6月起,全国陆续有21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开展了2轮婚姻登记“跨省通办”试点。截至2025年2月底,全国累计办理婚姻登记“跨省通办”49.2万对。
近日,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《婚姻登记条例(修订草案)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。《条例》落实民法典的有关规定,将近年来婚姻登记“跨省通办”等改革试点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,对规范婚姻登记工作、优化婚姻登记服务、保障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、加强婚姻家庭建设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具有重要意义,为做好新时代婚姻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。
民政部将指导各地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,明确受理条件、办理流程和证件材料要求。婚姻登记机关要认真核验当事人提供的证件材料是否真实齐备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,严格依法办理登记业务。督促各地加强制度化建设,完善相关婚姻登记工作规范,明确婚姻登记窗口服务规范、工作纪律、文明用语、服务禁语,充分展示政府部门良好形象。指导加强信息化建设,积极提供婚姻登记预约服务,深入开展婚姻登记信息数据联网核对,通过让数据多跑路、群众少跑腿,把更多方便惠及群众。
此外,民政部下一步还将做好优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、持续深化婚俗改革、建设完善婚姻管理诚信体系等重点工作,督促各地婚姻登记机关加强综合性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工作,指导各级民政部门倡导文明健康婚俗,积极提供结婚颁证仪式、集体婚礼等特色服务,引导更多年轻群体婚事新办简办,配合相关部门扎实开展高额彩礼、大操大办等婚俗陋习治理,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和红白理事会等基层组织作用,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婚俗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会同国家发展改革部门推动建立婚姻登记诚信体系,婚姻登记当事人要对个人提供证件材料的真实性、有效性负责,不得出具虚假证件材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