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庭暴力是幸福家庭与和谐社会建设的不和谐音符。对家庭暴力说“不”,是社会各界和每一个家庭成员的责任和义务。在“三八维权宣传周”期间,渝中区妇联、渝中区法院联合向社会发出“反家暴倡议”,号召全体市民、广大家庭成员自觉做反对家庭暴力的宣传者、践行者和参与者,携起手来,拒绝家庭暴力,共建幸福家庭,共创美好生活!


附件: “反对家庭暴力 共创美好生活”倡议书
重庆市渝中区妇女联合会
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
“反对家庭暴力 共创美好生活”倡议书
全区广大家庭成员:
“家和万事兴、家齐国安宁”。家庭是每个人温暖的归宿,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。我区一直致力于“文明家庭”、“平安家庭”创建,号召人人参与家庭建设,共享美好生活。但是妇女儿童遭受家庭暴力的事件还时有发生,成为家庭与和谐社会建设的不和谐音符。对家庭暴力说“不”,是社会各界和每一个家庭成员的责任和义务。为此,我们倡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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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做反对家庭暴力的宣传者。我国的《反家庭暴力法》自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,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、捆绑、残害、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、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、精神等侵害行为。因此除了打骂、虐待等行为外,冷漠不关心,没有语言或情感交流也属于家庭暴力。
二、做反对家庭暴力的践行者。通过宣传引导,转变传统观念,消除“家庭暴力是家内事”的误区。广大家庭和个人都应认识到:家庭暴力侵害了家庭成员的人身健康权利,影响了儿童健康成长;家庭暴力不是个人和家庭的私事,而是影响社会稳定的公害;对家庭暴力实行“零容忍”,反对和消除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,每位公民都应“从我做起”。当遭遇家庭暴力时,可以向社区、妇联等组织寻求帮助;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。
三、做反对家庭暴力的参与者。各街道、社区及有关部门、司法机关、人民团体、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,对家暴受害人的求助,应及时介入调解,引导施暴者重视维护家庭稳定,尽早遏制家暴发展苗头。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,应立即劝阻,或协助受害人报警求助,防止家庭暴力演变成恶性案件。我们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行为,实施家庭暴力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“家庭零暴力、幸福你我她”。让我们携起手来,拒绝家庭暴力,共建幸福家庭,共创美好生活!
重庆市渝中区妇女联合会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
2018年3月

渝公网安备案 50010502000404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