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表彰先进,树立榜样,进一步引导和激发广大妇女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垫江县妇联特授予垫江县统计局综合统计科、垫江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等10个岗组为全县2017年“巾帼文明岗”。
据了解,为深入推进“巾帼建功”活动,充分发挥全县广大妇女在“科学发展、富民兴垫”、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中的积极作用,县妇联在2016年3月21日的《关于开展2017年“垫江县巾帼文明岗”创建申报活动的通知》(垫妇发〔2016〕29号)中就“巾帼文明岗”申报范围、申报条件和工作范围等作了详细说明。
在经过近一年的系列申报工作后,2017年2月,县妇联对申报的14个单位围绕“女性成员数量、政治素质、业务技能、创建氛围、岗位业绩和示范作用”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考评。2月27日确定了“垫江县统计局综合统计科”、“垫江县人民法院立案庭”、“垫江县工商局桂南工商所登记窗口”、“重庆市烟草公司垫江分公司财务审计科”、“垫江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”、“垫江县中医院手术室”、“垫江县澄溪镇社会保障服务所”、“垫江县黄沙镇社会保障服务所”、“垫江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”、“垫江县金玉人美容院”10个岗组为垫江县2017年“巾帼文明岗”。
“创建‘巾帼文明岗’是为了引导广大妇女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诚实劳动、遵纪守法、恪尽职守、文明从业,立足岗位、创业创新,努力提高思想道德、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平,为推进‘四个全面’战略布局、实现中国梦做贡献。”希望垫江县广大妇女以先进典型为榜样,树立“四有”、“四自”精神,积极参加各项创建活动和志愿者活动,为实现“一个建成、六个显著”奋斗目标,建设“三地一心一城”,推进富民强县升位贡献自己的力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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