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明年3月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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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明年3月1日起施行
华龙网 2021-12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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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各地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讲活动 受访者供图 华龙网-新重庆客户端 发

华龙网-新重庆客户端12月14日讯 日前,《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经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,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。


《条例》共9章69条,规范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,完善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、运输和处理,在源头上促进了生活垃圾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等,并对生活垃圾管理工作职责、规划建设要求、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各环节等作出规定,以依法治理生活垃圾管理中的突出问题。


《条例》要求,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、家庭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,并将全市的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、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4类。如果个人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,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;多次违反投放规定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将被处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。


近日,重庆各街道社区也积极发动居民,参与垃圾分类工作,学习相关法律法规。日前,天星桥街道组织辖区环卫工人、物业工作人员及居民,在社区开展以“垃圾分类我能行 绿色生活我先行”为主题的垃圾分类宣讲活动,倡导大家自觉践行垃圾分类。


活动现场通过以PPT的形式,详细讲解了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和相关的法律法规,如何区别“可回收物”“厨余垃圾”“有害垃圾”和“其他垃圾”,帮助居民加深对垃圾分类知识的了解和分类管理,不断改善小区居住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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